Bab 100: Tanah kuburan memang tempat yang bai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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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逢深秋,这里便柳絮如棉,正是东南城门的一大景致。
这种树木叶色殷红,四季常青,到了深秋便会生出如棉般的飞絮,仿佛冬雪提前飘落,景象极是奇丽。
有人披着赤发,身覆黑甲,骑着镶金骏马招摇过市,身后紧跟着一百余名杀气森森的骑士,末尾还跟着一辆金顶马车。虽没有官家出行时那两块肃静回避的牌子,可这队人马所到之处,行人无不屏息噤声。
东南城门本是繁华销金之地,昼夜不分,纸醉金迷;可今日无论赌坊还是青楼,全都闭门歇业,令大半个东南城门都显得萧索冷清。这是地皇白鬼的严令,因为今天是一个格外重要的忌日。
百骑沿着主道一路出城。越远离高楼华宅,景象便越发凄凉苦楚,四处都是瘦骨嶙峋的饥民。他们几个月前或许还是挥金如土的阔少,沉醉在温柔乡里,杯中盛着葡萄美酒;可再过几日,他们就会成为路边的饿殍。再往远处,是荒无人烟的郊外,那里有一大片乱葬岗。而主道尽头,却是一处上好的坟地,埋的都是当年在东南城门风光一时的人物。
引领百骑的黑甲人物,是白鬼最得力的左右手,外号小阎王。之所以这么叫,是因为死在他手上的人已逾千数。传说他四岁便开始杀人,那时就已尝下第一口人肉,吮下第一口人血,所以黑发才会变成赤发。无论在东南城门,还是东门、南门,小阎王的凶名都无人不知。与北门那个吃妖肉的地皇相比,他的实力与声势都逊了一筹;若只论变态,吃人肉总比吃妖肉恶心得多。
临近坟地,百骑下马,小阎王却独自骑马来到坟地中央那座最大最气派的墓前。在飞舞的柳絮般飞棉中,只见墓碑上除了“白鬼之弟”四字,竟连名字也没有。
小阎王翻身下马,赤发如血,腰间悬着一柄银鞘长刀,刀鞘上刻满众阴罗鬼像。他的脸被血发遮住,走到墓碑前时,抬手打了个响指。
一名精悍手下拎着食盒上前,在碑前摆下几碟祭食,只给两只大浅碗各斟了半碗酒。做完这些,他便悄无声息地退下。
小阎王发出沙哑的笑声,隐约可见血发下乌黑咧开的唇角。他朝这座坟说道:“无命,每次看到你的墓碑,我就想笑。你死了,连留下名字的资格都没有,哈哈,这就是你们的兄弟情深么。与往年一样,今日整个东南城门禁乐。可对你哥来说,少赚一日的钱又算得了什么,你们的兄弟情也就值这点吧。你哥今日排场可真大,特地从南城香宵城请来十名当红花魁,还美其名曰是在替你享受,真他娘的无耻。”
小阎王不知想到了什么,右手抓着头皮,癫狂地大笑起来,继续说道:“不过你落到这般下场,还得多亏我啊。我从四岁开始吃人肉,吃了那么多人肉,可还是你的肉最美味。”
笑声戛然而止,小阎王阴冷地说道:“要怪就怪你太信任我。在这无罪城,讲义气的人都死得早,这道理你还不明白么。你从天弃之地回来,其实你哥早就知道是我杀了你,独吞了圣毒魔果,可他不会杀我,因为要坐稳东南城门地皇之位,他需要我的实力。只是可怜了我,每年忌日都得陪你演这一出,哈哈。”
“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的人头留回来么?我就是要让你亲眼看着,我是怎么亲手杀了你哥的。这是我唯一一次不忘恩负义,对得起你的死,哈哈!”
远处的百骑只能听见小阎王那如乌鸦般沙哑的笑声,笑得癫狂至极。他们早已习惯,因为每年的这一天,小阎王都是如此。
良久之后,那名精悍手下见小阎王朝自己招手,便连忙命人将马车中的万鲤楼花魁请了出来。
这位花魁名唤水芙蓉,笑靥嫣然,当得起闭月羞花之誉。这样的女子,本是江湖游侠儿心中的梦中人,如同某位诗人笔下的洛神,高不可攀。若能与她缱绻江湖,实乃人生大幸;哪怕为她血战江湖,与天下为敌,也会满怀热血与欢颜。可现实往往如此,她们并不属于凡尘,只愿为珠玉金银沦为脑满肠肥之徒的玩物,徒令无数风流却囊中羞涩的英雄人物扼腕叹息。
水芙蓉扭着杨柳细腰,穿过静立如林的虎狼之众。虽未见小阎王转身,她却先堆起笑意,柔声奉迎道:“爷,怎么让奴家来这种地方?”
小阎王阴笑着回道:“少说废话,不然我杀了你。”
水芙蓉原以为再凶的男人也会怜香惜玉,没想到这吃人的怪物竟不能按常理度之。若不是近来她被昭和压下风头,失了头牌之位,万鲤楼的鸨母也不会把她推出去。
“跪下。”小阎王终于转过身,歪着头看向水芙蓉。后者这才看见他发间那双鬼眼,连眼仁都是血红的。
水芙蓉只觉后背一阵发冷,慌忙低头跪下,像猛虎面前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鸡。
小阎王提起刀,用刀鞘轻轻拍了拍水芙蓉的脸颊,发出一阵狞笑。
而在距离坟地三十里外的主道上,有一人身着黑衫,腰后别剑,双手插在袖中,嘴里叼着一根草茎。见四下无人,他祭剑出鞘,黑色巨剑横空而出,他踏剑飞行,身后卷起一道旋转的飞棉。
水芙蓉尚不知让她下跪有何用意,只听一声出鞘锐响,随即寒光毫不留情地斩断了她的脖颈,鲜血顿时喷溅而出。
小阎王将刀斜插入地。这是一柄怪刀,刀背竟是锯齿刃,名为幽冥。他一脚踢开水芙蓉的无头尸身,拎着她的人头蹲下,用那汩汩流下的鲜血,趁热灌满了先前那碗酒。
“知道你喝不了这等美酒,就不给你添了。”小阎王说罢,随手丢开人头,端起那碗血酒一饮而尽。随后起身,抬起右手,用食指横抹嘴唇,忽然仰头垂臂狂笑。赤发散开,露出了他那张刺满十九帝国死囚刺字的脸。
一袭黑衫的人踏风走入坟地,百名高手纷纷投来警惕的目光,杀气顿时更浓。
谁也不知道,这个相貌寻常的家伙来此究竟所为何事。
宗阳神色从容地向前走去。中间众人只得如临大敌般退开,百人让出一条道路,任由宗阳站在重围之中。
“你是谁?”小阎王沙哑问道。
宗阳止步,却并未作答。
“是从东北城门来的么?你这副模样,想来做不了伪娘的面首吧,哈哈。”小阎王前些日子杀了东门地皇南宫未娘的手下,这笔账一直还未清算。
宗阳吐掉了口中的草茎。
小阎王用舌尖舔了舔嘴角,冷声道:“坟地真是个好地方,杀!”
一声令下,百柄兵器同时腾起。这些手下全都是灵域境的高手,是他十余年来积攒下来的家底。
百兵如群蜂飞起,宗阳却纹丝不动。一时间气氛凝重,可下一瞬,那些兵刃竟前所未有地僵停在半空。
这百名灵域境高手面色痛苦难堪,因为他们的神识正遭受一股强大神识的压迫。下一息,已有几人意志不坚,瘫倒在地,百柄兵器也一并无力坠落。而宗阳体内,则骤然迸出上百道剑形剑意。
刹那之间,以宗阳为中心,场中仿佛盛开了一朵鲜艳的血花,百名灵域境高手转眼便被霸道地秒杀。
惨叫声远远消散。如此一来,整座坟地便只剩下两人,而其中一人,注定要死在这块“好地方”。
“看你怎么死。”小阎王狞笑着摄起地上的幽冥,身上腾起浓浓紫雾。这是他吞下圣毒魔果后的能力,紫雾由元气所化,剧毒无比。若是十方道君身陷其中,元气便会被剧毒侵蚀,化作附骨之疽,最终必死无疑。也正因如此,白鬼身边并不缺十方道君,却还是忍下弑弟之仇,留着他不杀。
试问哪个十方道君愿意碰上这样的敌人?
紫雾吞没宗阳,遮天蔽日。
宗阳依旧双手插兜,连剑意甲都未曾开启。
动用元气便是死,不动用元气,又怎能挡得住对方的全力一击?小阎王已将宗阳视作砧板上的鱼肉,只怪宗阳贸然闯入紫雾之中。
小阎王手持幽冥,隐匿身形杀向宗阳。浓浓紫雾中,隐约可见宗阳嘴角微微扬起,似在冷笑。
一柄赤红巨剑划开了方圆一里的紫雾,某个人的头颅也随之飞上了半空。